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首次采用完整意义的核电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的电站

发布时间:2018-10-31文章来源:【字体: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5月16日,由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按照51%、39%、10%的比例出资组建。公司作为项目业主,全面负责福清核电工程建造、调试、运行、经营和发展,全面履行核安全责任。

  福清核电工程厂址位于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规划建设6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总投资近千亿元,首次采用核电工程总承包模式,一次规划、分期连续建设。

  2008年11月21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现场宣布福清核电项目正式开工,2017年9月17日4号机组投入商运,1-4号机组全面建成。5、6号机组采用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三代压水堆核电技术“华龙一号”。5号机组于2015年5月7日正式开工,已于2021年1月30日实现商业运行。6号机组于2015年12月22日正式开工,2022年3月25日,“华龙一号”示范工程福清核电6号机组实现商业运行。
  福清核电“华龙一号”示范工程(两台机组),总装机232.2万千瓦,每年可发电近200亿度,能够满足中等发达国家200万人口的年度生产和生活用电需求;同时相当于每年减少标准煤消耗624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632万吨,相当于植树造林超过1.4亿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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